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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须知
2011年07月08日 10:10:03  来源:金鸽奖大赛组委会

奖品设置
金鸽全场大奖            1名      金鸽奖证书、奖杯及2万元奖金
金鸽最佳创意奖          1名      金鸽奖证书、奖杯及1万元奖金
金鸽最佳文案奖          1名      金鸽奖证书、奖杯及1万元奖金
金鸽最佳视觉效果奖      1名      金鸽奖证书、奖杯及1万元奖金
金鸽最具传播价值奖      1名      金鸽奖证书、奖杯及1万元奖金
金鸽最受观众喜爱奖      1名      金鸽奖证书、奖杯及1万元奖金
金鸽公益广告入围奖      若干     金鸽奖证书

参赛资格
所有关注公益事业、具备一定创新意识和素养的自然人或社团组织。(可在官网下载报名表)

作品类别:电视公益广告作品

作品标准
参赛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,遵守《广告法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、行为规范等要求。
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、著作、商标、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单位负责处理。

作品主题:公益主题不限
如:低碳环保、生态文明、卫生健康、社会公德等人类社会普遍关注的共同问题。

作品规格及要求
1. 作品统一制成AVI格式,时间不得超过30秒;
2. 作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反映积极向上、关注社会的、有实效性的公益广告;
3. 已参加过金鸽奖的作品不能再次参加;
4. 参赛作品落版右下角需注明作品名称及作者(或企业单位、政府名称)。

参赛方式
将参赛作品与作品登记表建文件夹(文件夹名:金鸽奖 作品名称 参赛单位 )压缩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“金鸽奖”项目组邮箱(760537384@qq.com)。

作品参赛费用: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

作品截稿日期:2011年8月31日

参赛作品概不退还
“汇聚中国力量,共舞公益风尚”,中国电视“金鸽奖”公益广告大赛项目组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展播、展览、宣传和编辑出版发行,其版权属“汇聚中国力量,共舞公益风尚”中国电视“金鸽奖”公益广告大赛项目组。

作品展播说明
1. 所有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均有可能在两省公益联播平台(黑龙江电视台、贵州电视台)以及大赛官网、优酷视频网、专题网页等播出平台上进行展播。
2. 展播分为三个阶段:优秀征集作品展播期、入围作品展播期、获奖作品展播期。

注意事项
1. 参赛单位或个人报送作品数量较多时,务必提供报送作品明细清单。
2. 报送参赛广告作品,除落版外,在广告画面里请不要出现参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。
3. 内容相关连的两幅作品属两个单件作品,内容相关连的三幅以上(含三幅)作品属系列作品。
4. 参赛作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。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、制作公司或其它授权单位报名参赛,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的同意,若发生版权纠纷,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,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。参赛作品仅限由一个单位报送。
5. 参赛报名者应仔细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,错误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联络不畅通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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